問題詳情
三、甲因買賣股票失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持自己為債權人之偽造借據,向其弟弟乙詐騙新臺幣 1000 萬元。不久東窗事發,警察將甲以偽造私文書罪嫌移送檢察官偵辦。檢察官偵查終結後,以犯罪嫌疑不足,對甲為不起訴處分。乙於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向管轄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申告甲詐欺財物之事實。檢察官偵查終結後,以甲觸犯刑法第 339 條詐欺罪提起公訴。法院依法審理後,諭知甲有罪之判決。請詳附理由說明判決是否違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98313
統計:A(39),B(4099),C(51),D(14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職權命令、人民營業自由(釋字第514號)、第一章 行政的概念與種類
用户評論
【Issa Hsiao】評論
釋字707號理由書:基於憲法上法律保留原則,政府之行政措施雖未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但如涉及公共利益或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等重大事項者,原則上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主管機關始得據以訂定法規命令。
【曾暄筑】評論
總之,行政給付的部分,是由法律來授權,其他的都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