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志工的運用一直是社會服務組織重要的人力資源來源,下列那項志工管理規則,最不符合「志願服務法」相關條文之規定?
(A)志工得要求獲得從事服務之完整資訊
(B)志工必須遵守「志願服務法」倫理守則之規定
(C)志工向受服務對象收取報酬,必須徵得服務機構之同意
(D)志願服務運用部門於必要時,得輔助志工交通、誤餐及特殊保險等經費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19268
統計:A(42),B(6),C(854),D(27),E(0)

用户評論

【用戶】蔡菲比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 第 四 章 志工之權利及義務第 14 條志工應有以下之權利:一、接受足以擔任所從事工作之教育訓練。二、一視同仁,尊重其自由、尊嚴、隱私及信仰。三、依據工作之性質與特點,確保在適當之安全與衛生條件下從事工作。四、獲得從事服務之完整資訊。五、參與所從事之志願服務計畫之擬定、設計、執行及評估。第 15 條志工應有以下之義務:一、遵守倫理守則之規定。二、遵守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訂定之規章。三、參與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提供之教育訓練。四、妥善使用志工服務證。五、服務時,應尊重受服務者之權利。六、對因服務而取得或獲知之訊息,保守秘密。七、拒絕向受服務者收取報酬。八、妥善保管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提供之可利用資源。前項所規定之倫理守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第 五 章 促進志願服務之措施第 16 條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必要時,並得補助交通、誤餐及特殊保險等經費。

【用戶】蔡菲比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第 四 章志工之權利及義務第 14 條志工應有以下之權利: 一、接受足以擔任所從事工作之教育訓練。 二、一視同仁,尊重其自由、尊嚴、隱私及信仰。 三、依據工作之性質與特點,確保在適當之安全與衛生條件下從事工作。 四、獲得從事服務之完整資訊。 五、參與所從事之志願服務計畫之擬定、設計、執行及評估。 第 15 條志工應有以下之義務: 一、遵守倫理守則之規定。 二、遵守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訂定之規章。 三、參與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所提.....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