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3 依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立法院經解散後,應於多少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
(A)三十日內
(B)四十日內
(C)五十日內
(D)六十日內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1768
統計:A(47),B(2),C(0),D(283),E(0)

用户評論

ʕ•ٹ•ʔ】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總統、副總統)v.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