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G】評論
減少收入 - 規劃替代財源增加財政負擔 - 事先籌妥經費
【陳甜心】評論
地方制度法72條。 注意但書是事先籌妥經費
【湯姆】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72條(規劃替代財源)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新訂或修正自治法規,如有減少收入者,應同時規劃替代財源;其需增加財政負擔者,並應事先籌妥經費或於法規內規定相對收入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