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警察之目的,在於維持社會秩序、防制犯罪及保護人民安全,使其不受任何不法侵害。故警察臨檢勤務之執行,應以社會公共安寧秩序,已被危害或有被危害之虞之直接原因為限,且該危害應指具體危害而言,不得任意擴張,此為須遵循的哪種警察權原則;其屬下列何者?
(A)目的性原則
(B)比例性原則
(C)公共性原則
(D)私生活自由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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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目的性原則→警察之目的,在於維持社會秩序、防制犯罪及 保護人民安全…… 警察之目的,在於維持社會秩序、防制犯罪及保護人民安全,使其不受任何不法侵害。故警察臨檢勤務之執行,應以社會公共安寧秩序,已被危害或有被危害之虞之直接原因為限,且該危害應指具體危害而言,不得任意擴張,此為須遵循的哪種警察權原則;其屬下列何者?(A)  目的性原則 (B)  比例性原則 →警察法學,方法目的的均衡,具憲法層次之效力,不可用大砲打小鳥,過度禁止原則。(C)  公共性原則 →警察公共原則又稱私生活自由的原則,易言之, 人民的私生活警察應以不干涉為原則。 但有時為保護人民不受 侵犯之權利,以免落入警察怠忽職責之口實,警察人員應可依 警察法第二條之規定,執行任意手段之職權,以保護私權。(D)私生活自由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