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B)應受送達人無理由而拒絕收領,則應將通知書退回通知單位X→應將 通知書留置於送達處所,並照相存證,以為送達。並將 送達情形依格式註記於送達 證書。拒收:應受送達人或其有辨 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僱 人無理由而拒絕收領,應將 通知書留置於送達處所,並 照相存證,以為送達。並將 送達情形依格式註記於送達 證書。 X(C)送達對象依序為 受僱人、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本人→(一)送達對象:依序為本人、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僱人。 X(D)通知犯罪嫌疑人應到之日時及處所時,X不必X顧及被通知人之身分 及 職業等→(四)通知犯罪嫌疑人應到之日、時及處所時,應顧及被通知人之身分、職業等 (五)犯罪嫌疑人、證人及違序行為人如不通曉國語,將難以知悉應到之日、時 及處所,爰增訂「被詢問人不通曉國語者,前項之書面應附記其所理解之語文。」,譯訂英、泰、印尼及越南等四國語言版本,以落實權利告知,俾便同仁執行通知犯罪嫌疑人、證人及違序行為人時使用。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 最新之 警察機關 分駐(派出)所 常用勤務執行程序 ,執行犯罪關係人通知書、證人通知書 、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通知書送達作業程序 下列何項為正確之處置程序?(A)被詢問人不通曉國語者,前述通知書之書面應附記其所理解之語文https://admin.tpa.edu.tw/p/404-1015-7021-1.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