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遷出原鄉(鎮、市、區)幾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四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65071
統計:A(6),B(8),C(746),D(3),E(0)

用户評論

Gary】評論

戶籍法第 16 條 遷出原鄉(鎮、市、區)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出登記。但法律另有規定、 因服兵役、國內就學、入矯正機關收容、入住長期照顧機構或其他類似場 所者,得不為遷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