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黃勇智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補充:此類型包括選舉或罷免無效之訴 (公職人員選罷法118)資格不符當選無效之訴 (公職人員選罷法121)罷免案通過或否決無效之訴 (公職人員選罷124)除此之外皆屬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法10-選舉罷免訴訟)
【用戶】simonlinhhh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B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128 條之規定,選舉、罷免訴訟程序,原則上準用下列何種法律進行?(A)刑事訴訟法 (B)民事訴訟法 (C)行政訴訟法 (D)非訟事件法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若某選區立法委員候選人對開票結果之票數有所質疑,足認有影響選舉結果之虞,欲尋求司法救濟。依我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該候選人之救濟途徑應為下列何者? (A)以該縣市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選舉無效之訴 (B)以當選人為被告,向地方法院民事庭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C)以當選人為被告,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D)以中央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高等法院提起選舉無效之訴公民- 103 年 - 103司法人員五等考試-公民#17269答案:B一、選舉無效之訴:選舉委員會辦理選舉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者,檢察官、候選人,得自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起15日內,以各該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選舉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