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宇仁】評論
郵件處理規則第五十一條包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通知收件人至郵局領取:一、破損須當面開驗。-->(A)二、報值、保價或代收貨價金額達一定數額以上。-->(D)三、應由收件人自辦驗關手續或應納稅捐在規定數額以上。四、應交付其他費用。-->(C)五、重量在三公斤以上,其收件人地址車輛通行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