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甲17歲,因騎乘機車發生車禍成為植物人,家人將其安置在療養院,並聲請監護宣告。法院裁定監護後3個月,甲突然甦醒,完全回復意識,身體也活動自如。在眾人不知情下偷偷離開療養院, 返家將其撞壞之機車送至機車行修理,花費新臺幣5,000元。甲與機車行訂立修理機車契約,其效 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有效,但得撤銷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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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112司法特考執達員成功,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第 75 條 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 ...

【用戶】112司法特考執達員已成功

【年級】大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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