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9.( ) 納稅義務人將統一發票轉供他人使用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應處多少罰鍰?
(A)新台幣1,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
(B)新台幣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
(C)新台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
(D)新台幣4,000元以上4萬元以下。〈營47〉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8),B(9),C(54),D(3),E(0)

用户評論

阿成】評論

納稅義務人,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未改正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並得停止其營業:一、核定應使用統一發票而不使用者。二、將統一發票轉供他人使用者。三、拒絕接受營業稅繳款書者。

見鬼了】評論

營業稅§47(納稅義務人限期改正補辦及罰鍰之情形)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通知限期改正或補辦外,並得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改正或補辦者,得按次處罰,並得停止其營業:   一、核定應使用統一發票而不使用。   二、將統一發票轉供他人使用。   三、拒絕接受營業稅繳款書。     --104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