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請解釋或說明下列名詞或方法:(每小題 6 分,共 30 分)
【題組】⑴過氧化價(peroxide value)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6704
統計:A(473),B(2945),C(54),D(472),E(0)

用户評論

【用戶】108國考-加油!!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判例字號】62_台上_2414

【用戶】panda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依民法第66條第1項的規定,所謂的「定著物」是指非土地的構成部分,但繼續附著於土地,而達一定經濟上目的,且不易移動其位置之物。舉凡說屋頂尚未完全完工的房子,但已經可以遮風避雨,可達經濟上使用之目的,即屬於土地的定著物。

【用戶】Onion Guo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違章建築所有權人雖不可登記所有權, 無法進行法律上處分權, 僅有事實上處分權

【用戶】默默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62年台上字第2414號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為民法第七百五十八條所明定。此項規定,並不因不動產為違章建築而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