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 繪圖詳述針錠式假撚加工(Pin-type Spindle Twisting),及摩擦式假撚加工(Friction Twisting)的機構。(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0803
統計:A(166),B(790),C(37),D(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考試及格人員之任用、公務人員任用 (調任法條)

用户評論

【用戶】Sue Su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第58條II

【用戶】Sheng Han Wa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直轄市之區由鄉(鎮、市)改制者,改制日前一日仍在職之鄉(鎮、市)長,由直轄市長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為區長;其任期自改制日起,為期四年。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進用:   一、涉嫌犯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之罪,經起訴。   二、涉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農會法或漁會法之賄選罪,經起訴。   三、已連任二屆。   四、依法代理。 前項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區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免職:   一、有前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七十九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情事。   二、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 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其區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地方制度法 第58條 (區長之設置及其消極資格)直轄市、市之區公所,置區長一人,由市長依法任用,承市長之命綜理區政,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 直轄市之區由鄉(鎮、市)改制者,改制日前一日仍在職之鄉(鎮、市)長,由直轄市長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為區長;其任期自改制日起,為期四年。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進用: 一、涉嫌犯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列之罪,經起訴。 二、涉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農會法或漁會法之賄選罪,經起訴。 三、已連任二屆。 四、依法代理。 前項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區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免職: 一、有前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七十九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情事。 二、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其區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