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下列何項行為侵害著作權?
(A)以臺北 101 大樓為背景,拍攝照片,供人欣賞
(B)將合法購得之美術作品提供給美術館展出
(C)於餐廳中播送自己購買之音樂 DVD,供用餐客人欣賞
(D)為報導正在進行之音樂大賽,而隨機播報幾位參賽者極小部分之表演內容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055
統計:A(148),B(252),C(5179),D(510),E(0)

用户評論

abcd524007】評論

Q2:為什麼在店內用自己的播音設備播放音樂CD屬於利用他人著作的行為呢?我是購買正版音樂CD來播放啊!A2:在營業場所用自己的播音設備播放音樂CD,稱做公開演出,而公開演出的權利是屬於著作財產權人專有的,購買正版音樂CD,只買到CD這個物品的所有權,並沒有買到這張CD上詞曲作家、唱片公司的公開演出權,所以播放CD公開演出裡面的音樂讓顧客聽,要另外向詞曲作家及唱片公司取得授權。

唐唐】評論

28 下列何項行為侵害著作權? (A)以台北101大樓為背景拍照留念 (B)於台灣誠品書店購買之書籍,閱畢後以網路拍賣之方式販售台灣地區之他人 (C)利用圖書館之影印機,重製一本販售中書籍的5頁,該書總頁數為300頁 (D)未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於網站上轉載其整篇旅遊希臘的文章 

2014505(考完試放假】評論

43.下列何項行為侵害著作權: (A)購買正版漫畫出租他人 (B)圖書館購買正版DVD,為避免損害,自行複製後,出借複製之DVD ----自己購買的電影光碟不是可以出租嗎?(C)於網路上看到他人關於政治時事問題之論述,深表贊同,且該論述之著作權人未標示不得轉載,因此轉貼於自己網頁上 (D)公開展示合法購得之他人美術著作原件 

。。。。】評論

煩死了 分那麼多 有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