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規定,下列何者得指定臨檢場所?
(A) 督察長
(B) 縣(市)警察局之主任秘書
(C) 少年警察隊隊長
(D) 鄉(鎮、市)長
(E) 婦幼警察隊隊長

參考答案

答案:A,C,E
難度:適中0.643836
統計:A(63),B(17),C(67),D(0),E(68)

用户評論

【用戶】k99tion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B-幕僚單位 非主管長官

【用戶】Bidzau Li

【年級】

【評論內容】副局長,督察長也是幕僚單位,為何列入?解釋上有問題,警政署解釋副局長及督察長都算是,若然主任秘書可以代決局長公文,而且在警察長組織的體制上是高於督察長,所以警政署雖然漏掉了主任秘書,應該也包括在其他朿當職務以上之長官在內,方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