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書記廳係設於下列何機關?
(A)司法院
(B)最高法院
(C)高等法院
(D)地方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5526
統計:A(25),B(254),C(8),D(5),E(0)

用户評論

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22條 (書記處)地方法院設書記處,置書記官長一人,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承院長之命處理行政事務;一等書記官,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二等書記官,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三等書記官,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分掌紀錄、文書、研究考核、總務、資料及訴訟輔導等事務,並得分科、分股辦事,科長由一等書記官兼任,股長由一等書記官或二等書記官兼任,均不另列等。前項一等書記官、二等書記官總額,不得逾同一法院一等書記官、二等書記官、三等書記官總額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