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Fan Ni Sh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A) 已行文之事項,逾期未復,須催辦、催繳、催復、催報、催發、催查者,用催辦案件通知單。(B) 不屬於本機關主管業務或職權範圍之來文,可逕以移文單移送主管機關,不必退還。(O)(C) 召集會議宜用開會通知單、電子郵件或以電話通知。(D)人事任免等例行案件,宜用定型稿。
【用戶】Fan Ni Sha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 已行文之事項,逾期未復,須催辦、催繳、催復、催報、催發、催查者,用催辦案件通知單。(B) 不屬於本機關主管業務或職權範圍之.....看完整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