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甲開車經過機車騎士乙旁邊,乙受驚嚇失控而摔車,甲雖知乙摔車,但自認自己無過失而駕車離去。乙對甲提起過失傷害與肇事逃逸罪的告訴,檢察官兩罪均起訴。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被告甲過失傷害無罪,但肇事逃逸有罪且處 1 年 2 個月有期徒刑。甲、乙二人均對判決不服。試問:下列關於上訴權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A)甲得提起上訴
(B)乙得提起上訴
(C)檢察官得提起上訴
(D)甲之配偶得提起上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33214
統計:A(48),B(594),C(125),D(226),E(0)

用户評論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乙是告訴人 不是當事人 不能提

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評論

刑訴344條:當事人(檢察官、被告、自訴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得上訴於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亦得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

好期待(107身特已上榜)】評論

樓上的釜底抽薪讀書法:感謝您的指教哦W< 已了解

snoopy75smb】評論

(A)甲得提起上訴(O;甲是被告,為當事人)(B)乙得提起上訴(X;乙是告訴人,不得提起上訴。僅得請求檢察官上訴)(C)檢察官得提起上訴(O)(D)甲之配偶得提起上訴(O)刑事訴訟法 第 34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