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幼兒教育與照顧法」之規定,「無正當理由洩漏所照顧幼兒資料者」,得按次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A)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B)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C)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
(D)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80663
統計:A(42),B(174),C(105),D(41),E(0)

用户評論

Fang tzu wu】評論

第 48 條幼兒園之負責人、教保服務人員或其他人員,無正當理由洩漏所照顧幼兒資料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