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公布法律、發布命令,下列何種事項須經行政院長副署?
(A)解散立法院之命令
(B)行政院長任免令
(C)考試院考試委員之任免令
(D)公布司法院組織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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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wing】評論

憲法第37條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00】評論

修憲後,部分法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2項: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B)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C)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A),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馬鈴薯頭】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

100(台電已上榜)】評論

修憲後,部分法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