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有關民法之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胎兒關於其權利視為既已出生
(B)權利能力終於火化之後
(C) 7 歲以下有限制行為能力
(D)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限制行為能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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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Ling】評論

民法第 7 條 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YA】評論

有關民法之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胎兒關於其權利視為既已出生(O)(B)權利能力終於火化之後 (X)→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C) 7 歲以下有限制行為能力 (X)→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D)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限制行為能力 (X)→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力,不因離婚而喪失其行為能力。

smile】評論

(A)胎兒關於其權利視為既已出生民法 第 7 ...

沉澱過後繼續努力】評論

(A)胎兒關於其權利視為既已出生民法 第 7 ...

gra961】評論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