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有關我國憲法規定總統緊急命令之發布,下列何者正確?
(A)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
(B)經國家安全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
(C)須於發布命令後十五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D)如監察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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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寂寞行星】評論

(A)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B)經國家安全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  行政院會議(C)須於發布命令後十五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十日(D)如監察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立法院憲法增修.....

嘟比的姊姊】評論

第 2 條(前略)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