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甲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一筆,申報移轉現值為 400 萬元,繳納 40 萬元之土地增值稅,若甲 2 年內又重購土地申報移轉現值為 300 萬元之自用住宅用地,依土地稅法規定,甲可申請退還之土地增值稅若干?
(A) 40 萬元
(B) 30 萬元
(C) 10 萬元
(D) 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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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優先看的詳解(助上榜)!】評論

甲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一筆,申報移轉現值為 400 萬元,繳納 40 萬元之土地增值稅,若甲 2 年內又重購土地申報移轉現值為 300 萬元之自用住宅用地重購土地申報移轉現值為 300 萬元沒有大於400 萬元,故無法退土地增值稅!故選(D) 0 元土地稅法第 35 條

阿中(不賣 幫點讚】評論

土地稅法第35條300-(400-40)=-60(以0計)故不得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