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看的詳解(助上榜)!】評論
稅捐稽徵法第 50-2 條規定依本法或稅法規定應處罰鍰者,由主管稽徵機關處分之,不適用稅法處罰程序之有關規定,受處分人如有不服,應依行政救濟程序辦理。故選(A)主管稽徵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