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甲將其所有 A 地出賣於乙並交付使用,但於未為移轉所有權登記前,甲在乙不知情下,另將 A 地
為丙設定普通抵押權,以擔保甲與丙間之借款。嗣後,甲仍完成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乙。下列 敘述何者正確?
(A) A 地既已交付於乙,乙因此取得其所有權
(B)甲另為丙設定 A 地抵押權之行為係無權處分,其效力不得對抗善意之乙
(C)甲為丙設定 A 地抵押權行為有效,但乙得主張丙之抵押權對其不生效力
(D)甲為丙設定 A 地抵押權行為有效,乙經移轉登記取得 A 地所有權後,丙之抵押權不受影響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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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評論
第 866 條 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得設定地上權或其他以使用收益為目的之物權,或成立租賃關係。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