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y Wang】評論
教育部表示,這個計畫對幼兒而言,可以享有優良的教師及正常化的教學;對教保人員而言,提供有保障的薪資、福利及可以發展其專業的工作場域;對家長而言,收費比照公幼,服務比照私幼;對於參與計畫之非營利團體而言,雖然沒有營餘,但也沒有虧損的風險。基於計畫之執行對於各面向的人都具有最大的利益,因此,名為「友善」。 教育部表示,此實驗計畫,係利用公部門閒置空間辦理,公開採購專業教保團隊經營,結合公部門與民間力量共同參與。幼兒園收托對象為年滿2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並優先招收各類弱勢幼兒,每日收托時間為上午7時30分至下午6時,寒暑假仍照常服務,對家長之收費比照公立幼稚園。
【魚】評論
對家長而言,收費趨近公立,服務比照私立
【Sammy】評論
非營利幼兒園:以協助家庭育兒及家長安心就業、促進幼兒健康成長、推廣優質平價(收費比照公立)及弱勢優先教保服務為目的之私立幼兒園。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施行細則第4條,下列條件之幼兒得優先入學:1.中低收入戶子女。2.身心障礙。3.原住民。4.特殊境遇家庭子女。5.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具優先入學資格之幼兒,其收托人數至少達全園就托人數之20%(含)以上------所以並非以收托弱勢幼兒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