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lensue】評論
第 十四條 信函、明信片及其他具有通信性質文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前項以外郵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
【Finn】評論
郵政法§第十四條信函、明信片及其他具有通信性質文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註:交通部)核定後實施。 前項以外郵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自行訂定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第 十四 條 信函、明信片及其他具有通信性質文件之資費,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