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an Kuei Cha】評論
個人中心治療(Person-Centered Therapy)是由羅吉斯於二十世紀四、五年代在美國所創立的一個心理治療取向,或會被稱為「非指導式治療」、「當事人中心治療法」[1]。與心理分析學派有很大的分別,強調人的正面成長和發展,並且非常著重治療師本身的態度如一致(Congruence)、真誠(Genuineness)、無條件尊重(Unconditional Positive Regard)和同理心(Empathy)等,而非治療的技巧。而且羅吉斯亦提出療治應由案主洞察自己的問題,而非如傳統心理分析治療等由治療師主導治療過程。延伸閱讀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0%8B%E4%BA%BA%E4%B8%AD%E5%BF%83%E6%B2%BB%E7%99%82
【Tiana Teng】評論
我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