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步嵐鐙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Keller認為品牌權益是建立在消費者的品牌知識上,而品牌知識的特徵可用品牌知名度(brand awareness)與品牌形象(brand image)來涵蓋。品牌知名度代表著節點或鍊結的強度,反映出不同情境下,消費者辨識出品牌的能力,品牌知名度由兩個元素構成:品牌認知(brand recognition)與品牌回憶(brand recall);品牌形象則是在消費者心目中,藉由品牌聯想(brand association)所反應出對品牌的知覺,品牌形象是連接於儲存品牌知識的相關鍊結與其他節點,因此正面的品牌形象與品牌聯想的強度(strength)、偏好(favorability)、獨特性(uniqueness)有密不可分的關連。Keller即以此基礎建立消費者基礎品牌權益的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