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2•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依政黨比例名單投票選舉之各政黨立法委員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多少比例?
(A)五分之一
(B)四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二分之一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0486
統計:A(23),B(37),C(57),D(415),E(0)

用户評論

WEI】評論

第四條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