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ygolin】評論
會計法 第 106 條各該政府所屬各機關之會計事務,由各該管主計機關派駐之主辦會計人員綜理、監督、指揮之;主計機關得隨時派員赴各機關視察會計制度之實施狀況,與會計人員之辦理情形。
【阿台】評論
(D)會計法第 108 條第五條至第七條所列各種會計事務,在事務簡單之機關得合併或委託辦理。但會計事務設有專員辦理者,不得兼辦出納或經理財物之事務。
【堅持就是勝利】評論
會計法第105條(會計費用) (A)主計機關派駐各機關之辦理會計人員所需一般費用,應列入所在機關之經費預算;其屬專案業務費,得列入該管主計機關之預算。會計法第106條(主計超然~職責超然) (B)各該政府所屬各機關之會計事務,由各該管主計機關派駐之主辦會計人員綜理、監督、指揮之;(C)主計機關得隨時派員赴各機關視察會計制度之實施狀況,與會計人員之辦理情形。會計法第108條(合併或委託辦理) (D)第五條至第七條所列各種會計事務,在事務簡單之機關得合併或委託辦理。但會計事務設有專員辦理者,不得兼辦出納或經理財物之事務。補充:會計法第5條(普通公務會計事務) 普通公務之會計事務,為左列三種: 一、公務歲計之會...
【tea】評論
(B)會計法第 106 條各該政府所屬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