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第四題題目:試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一) 何謂高低水位警報(檢知)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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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秦中石】評論

如果是受到野狗攻擊(未.....

見鬼了】評論

民法民法第一百四十九條(正當防衛)  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 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民法第一百五十條(緊急避難)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者為限。 前項情形,其危險之發生,如行為人有責任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自助行為) 為保護自己權利,對於他人之自由或財產施以拘束、押收或毀損者,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不及受法院或其他有關機關援助,並非於其時為之,則請求權不得實行或其實行顯有困難者為限。刑法 刑法第23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