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警員甲於詢問依現行犯逮捕到案之乙時,因一時疏忽違背刑事訴訟法第 100 條之 3 禁止夜間詢問之規定而取得乙之自白筆錄。依法該筆錄之證據能力如何?
(A)由法院審酌人權保障與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判斷之
(B)若其違背顯非出於惡意,且該自白或陳述係出於自由意志者,仍有證據能力
(C)違背刑事訴訟法第 100 條之 3 而取得之警詢筆錄,一律不得作為證據
(D)此筆錄屬傳聞證據,原則上無證據能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2812
統計:A(13),B(81),C(25),D(2),E(0)

用户評論

王顗溱】評論

補:經受詢問人明示同意者。→出於自由意志

龍共君】評論

刑訴第158-2條違背第九十三條之一第二項、第一百條之三第一項之規定,所取得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自白及其他不利之陳述,不得作為證據。但經證明其違背非出於惡意,且該自白或陳述係出於自由意志者,不在此限。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受拘提、逮捕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違反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三款之規定者,準用前項規定。刑訴第93-1條第九十一條及前條第二項所定之二十四小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經過之時間不予計入。但不得有不必要之遲延:一、因交通障礙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所生不得已之遲滯。二、在途解送時間。三、依第一百條之三第一項規定不得為詢問者。四、因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體健康突發之事由,事實上不能訊問...

snoopy75smb】評論

(A)由法院審酌人權保障與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判斷之(X;法條無規定,才適用證據權衡法則,此項法條有規定)(B)若其違背顯非出於惡意,且該自白或陳述係出於自由意志者,仍有證據能力(O)(C)違背刑事訴訟法第 100 條之 3 而取得之警詢筆錄,一律不得作為證據(X;例外得為證據,參考選項B)(D)此筆錄屬傳聞證據,原則上無證據能力(X;此非傳聞證據,被告以外之人,才為傳閒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