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何種救濟?
(A)訴願
(B)聲明異議
(C)申訴
(D)復審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18182
統計:A(1),B(0),C(1),D(9),E(0)

用户評論

許正榮】評論

第 25 條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 (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 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同。公務人員已亡故者,其遺族基於該公務人員身分所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得依本法規定提起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