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龜】評論
甲開槍射殺乙並離開現場後,因心生悔悟,返回原地欲將乙送醫急救,然而善心路人已早先一步送乙至醫院急救,乙幸運未死。根據上述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成立殺人未遂罪~正確。~解析 :刑法第27條第1項: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防止行為」者,亦同。(B)本案中,若甲的事後反悔未有積極動作,只是單純冀望乙不會死亡,那麼甲就不能獲得減輕或免除其刑的待遇~正確。~解析 : 「既了未遂」欲成立「中止犯」,行為人必須有「積極防果行為」。依(B)選項,甲未有積極動作,故不能成立「中止犯」,所以也無疑義。此為「假設...
【警察+普考 來個雙榜吧】評論
一堆亂教的,他返回就是要就他,就是一個積極作為,只是結果不發生跟他返回沒有因果關係,符合準中止犯,應免或減(c錯)基此d也錯,中止未遂=/=準中止未遂
【勇往國家天文台】評論
中止犯要成立,原則上必須「中止行為」與「犯罪未既遂」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在未了未遂的情況,行為人只須消極放棄犯罪行為,即可該當中止犯;在既了未遂的情形,行為人除了要消極放棄犯罪行為之外,還必須有積極防止結果發生的行為,始能該當中止犯。準中止犯指的是,有中止行為而犯罪也未既遂,但二者之間「無」因果關係存在。所以甲返回原地,由於反悔(己意中止)才會有己意中止後的積極動作,然後返回原地對結果的不發生並無任何貢獻(亦即不具因果關係),因此甲是準中止犯,可獲得減輕其刑,所以C一定是錯的,然後D應該是準中止未遂,所以D也是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