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lbourne】評論
依刑事訴訟法第248-1條規定,被害人於偵查中受訊問時,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或社工人員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
【39_W】評論
C選項要於審判中
【正義】評論
b訊問被告時,被告之辯護人c訊問時,被告之辯護人d無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150條 (搜索、扣押時之在場人)當事人及審判中之辯護人得於搜索或扣押時在場。但被告受拘禁,或認其在場於搜索或扣押有妨害者,不在此限。搜索或扣押時,如認有必要,得命被告在場。行搜索或扣押之日、時及處所,應通知前二項得在場之人。但有急迫情形時,不在此限。刑事訴訟法 搜索及扣押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