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106 年度王小姐任職於商北公司,公司依員工認股權辦法給予認股權 1,000 股,每股執行價格 80 元,年底股票收盤價每股 90 元,執行權利日訂於 108 年。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舉辦全體員工均可參加之旅遊活動,公司負擔之旅遊費用為每位員工 2 萬元。此外,王小姐因弄瓦之喜,故職工福利委員會贈與員工生育禮金 5 萬元。請問上述所得應認列為十類所得中之「其他所得」之金額為多少?
(A) 3 萬元
(B) 5 萬元
(C) 7 萬元
(D) 8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Laney】評論

  公司依證券交易法或公司法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個人依公司所定之認股辦法行使認股權者,執行權利日標的股票之時價超過認股價格之差額部分,核屬員工之其他所得,應計入執行年度之所得額,依法課徵所得稅。所謂「執行權利日」指發行認股權憑證公司或其代理機構依規定交付股票日;所謂「時價」,股票上市或上櫃公司為權利執行日標的股票之收盤價,興櫃股票發行公司、未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或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為執行權利日之前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https://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91546.aspx#.XEB4J1wzbIU  公司如舉辦全體員工皆可參加之員工旅遊,免視為員工之所得,惟如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