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至遲需於何時前,始得合法撤回告訴?
(A)起訴前
(B)第一審辯論終結前
(C)第一審宣判後第二審上訴前
(D)第二審宣判後第三審上訴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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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病嬌什麼的最可愛啦!】評論

「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38條定有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