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高花一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胡建偉(1718年-1796年),字以行,號勉亭,廣東三水縣人,清朝官員。胡建偉為乾隆三年(1738年)舉人,乾隆四年(1739年)己未科進士。選授直隸無極縣知縣,歷任直隸正定、福建福鼎及永定知縣。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署閩縣兼福州糧捕處。次年陞澎湖通判,任內倡建文石書院,制訂學規,此外還編輯有《澎湖紀略十二卷》[1]。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奉令接替李本楠擔任台灣府北路理番同知。該官職品等則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台灣台灣原住民事務與漢人開墾番地之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