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依郵政法規定,違反郵政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規避、妨礙、拒絕檢查或提供資料者,罰則為何?
(A) 得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B) 得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C) 得處拘役
(D) 得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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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林宇仁】評論

郵政法第二十八條主管機關得派員或會同警察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違反本法之場所實施檢查,並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該場所之所有人、負責人、居住人、看守人、使用人或可為其代表之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郵政法第四十三條違反第二十八條規定,規避、妨礙、拒絕檢查或提供資料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