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妮珊】評論
補充:最新版第五版(簡稱為DSM-5)。美國精神醫學會於2013年5月18日終於正式公布DSM-5版本[14]。DSM-5已刪除五軸診斷,並且註明各種病因學已供跨領域人員研究及使用。由於GAF指數只是評斷其嚴重性而非評估其整體功能性,因而其意義性遭受質疑,故DSM-5不再使用GAF指數[16]。DSM的內容被一群旨在創造一組可重覆且有意義的診斷的專家決定。雖然此些命名原先的目標是強化研究以增進診療,這些命名如今廣泛地被臨床醫師及保險公司採用。
【Renee Hsu】評論
五軸式診斷系統DSM在第四修訂版中將精神病學的診斷系統化為五個軸向:第一軸:臨床疾患(指精神或心理疾患),可能為臨床關注焦點、以及患者因精神疾患而表現出顯著的痛苦而主動求醫之現象,用來報告各種疾患或狀況,唯人格疾患及智能不足除外[15]。常見的第一軸違常包括憂鬱、焦慮、躁鬱症、過動症、與精神分裂。第二軸:人格疾患及智能不足[15]。常見的第二軸違常包括邊緣型人格異常、分裂型人格異常、反社會型人格異常、自戀型人格異常,以及心智遲緩智能障礙。第三軸:紀錄了一般醫學狀況,能以許多方式與精神疾患產生相關性[15]。例如:甲狀腺機能亢進、中風、腦創傷而可能導致精神異常。第四軸:用以紀錄現行患者的心理社會及環境問題[...
【childlikeying】評論
GAF評估切斷點100—91 廣泛範圍的活動功能都極好90—81 無或極少症狀(如考試前輕微焦慮)70—61 已有輕微症狀(如失眠及心情低落)50—41 從以下指數稱為「住院指數」,(如自殺意念、嚴重強迫性儀式行為、時常偷竊)40—31 已造成現實測試有些傷害(說話開始不合邏輯、難了解及不對題)30—21 行為受妄想或幻覺相當影響,或溝通或判斷力嚴重損害20—11 從此指數以下稱為「監獄指數」,有些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危險10—1 有嚴重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危險0 資訊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