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特殊教育法中對特殊教育機構之規定,下列何者有誤?
(A)醫院、家庭亦是實施特殊教育的適當場所
(B)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所設之特殊教育班包括: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分散式資源班及在家教育班
(C)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得向各主管機關申請辦理特殊教育方案
(D)各直轄市、縣(市)應至少設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4346
統計:A(59),B(757),C(70),D(26),E(0)

用户評論

鄭安佩】評論

(B)在家教育班 應改為  巡迴輔導班

努力再努力】評論

身障:資源、特教、巡輔資優:資源、巡輔、方案

Kai】評論

特殊教育法第 10 條特殊教育之實施,分下列四階段:一、學前教育階段:在醫院、家庭、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特殊教育學    校幼兒部或其他適當場所辦理。二、國民教育階段:在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特殊教育學校或其他適當場    所辦理。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或其他適當場所    辦理。四、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階段:在專科以上學校或其他成人教育機構辦理    。前項第一款學前教育階段及第二款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以就近入學為原則。但國民教育階段學區學校無適當場所提供特殊教育者,得經主管機關安置於其他適當特殊教育場所。第 11 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