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義務人、地政士、不動產經紀業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之責任,下列何者有誤?
(A)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
(B)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
(C)買賣案件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者,應由地政士申報登錄
(D)買賣案件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均應由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69786
統計:A(97),B(74),C(16),D(501),E(0)

用户評論

【用戶】fupuvu84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應由代書

【用戶】33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D 除依前項規定委託地政士申請外,應由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

【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土地所有權移轉及典權設定之登記,與移轉現值之申報)Ⅰ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同契約及有關文件,共同申請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並共同申報其土地移轉現值。但依規定得由權利人單獨申請登記者,權利人得單獨申報其移轉現值。Ⅱ權利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三十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土地及建物成交案件實際資訊。Ⅲ前項買賣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權利人免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一)買賣案件委託地政士申請登記者,應由地政士申報登錄。(二)買賣案件委由不動產經紀業居間或代理成交,除依前款規定委託地政士申請登 記者外,應由不動產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