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都市更新地區內,對於不願參加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有關稅捐之減免,下列何者正確?
(A)減徵土地增值稅百分之四十
(B)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百分之三十
(C)免徵土地增值稅
(D)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37867
統計:A(348),B(14),C(182),D(20),E(0)

用户評論

anja】評論

第 46 條

小彤】評論

都更46更新地區內之土地及建築物,依下列規定減免稅捐︰一、更新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免徵地價稅;其仍可繼續使用者,減半徵收。但未依計畫進度完成更新且可歸責於土地所有權人之情形者,依法課徵之。二、更新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二年。三、依權利變換取得之土地及建築物,於更新後第一次移轉時,減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40%。四、不願參加權利變換而領取現金補償者,減徵土地增值稅40%。五、實施權利變換應分配之土地未達最小分配面積單元,而改領現金者,免徵土地增值稅。六、實施權利變換,以土地及建築物抵付權利變換負擔者,免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