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秋心►107初等正取又如何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黃新福(2008:6)則指出政府捐助成立公設財團法人之原因,目的是希望藉由民間力量從事社會公益性事業,以補充政府力量之不足。例如有些高科技研發業務之投入,須具備高度專業技術及專業人才之資源,而政府單位礙於法令規章制度等相關限制,無法延攬國際專業人才,亦無足夠能力投入專業技術發展,對於國家未來發展有相當限制性,例如學術研究、技術開發等等。因此透過公設財團法人組織型態得以解決政府此方面之困境,提升國家未來競爭力。有關公設財團法人的形成原因請參見上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