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當受輔學生畢業或轉學時,其個案輔導記錄應如何移轉?
(A)直接請家長轉交
(B)召開個案會議
(C)以密件公文轉交
(D)輔導主任互相交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32374
統計:A(7),B(814),C(678),D(30),E(0)

用户評論

【用戶】Wan Chi Chu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http://edu.law.moe.gov.tw/Download.ashx?FileID=10387有點難理解,所以選項的召開個案會議指的是流程圖一的評估會議嗎?還是流程圖二的個案會議?

【用戶】Ya-Yun Cheng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回樓上,如果依法規來說的話,個案會議應是屬於流程圖二的個案會議。至於流程圖一的評估會議,是該受輔學生有要轉學或畢業到新的學校去,評估會議應是指要評估該生是否需要繼續接受輔導。

【用戶】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這題如果再為考題  我還是選C謝謝23樓的詳細說明因為題目已說明此生為受輔學生。

【用戶】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這題如果再為考題  我還是選C謝謝23樓的詳細說明因為題目已說明此生為受輔學生。

【用戶】冰山美人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依前項規定確認為轉銜學生者,現就讀學校經評估有必要者,應通知原就讀學校進行資料轉銜;原就讀學校應於收受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將轉銜學生之必要輔導資料及個案輔導資料轉銜表,以密件轉銜至現就讀學校。」照法條來看,資料轉移的順序應該是1.先召開轉銜會議評估轉銜學生狀況。2.發現有必要繼續將學生列為高關懷學生後,通知原學校將相關輔導資料以密件轉移。所以一定要先召開會議才能轉移資料,故答案為B,這是我的理解。

【用戶】堅持到實現夢想!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2018/05/04已用臉書私訊請小花心理學程薇老師解析答案B第 4 條學校應將曾接受介入性輔導或處遇性輔導之學生,列入高關懷學生名冊,並追蹤輔導。原就讀學校應就前項名冊中之高關懷學生,於其畢業一個月前,召開評估會議,評估應否列為轉銜學生。但學生未畢業而因其他原因提前離校或未按時註冊者,應於離校或開學後一個月內為之。前項評估會議由校長或其指定之人員擔任主席,其餘成員應至少包括導師、主責輔導人員、輔導主任或組長、專(兼)任輔導教師、學務處及教務處人員;必要時,得邀請學生家長、監護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以下簡稱法定代理人)、校外資源網絡人員、專業輔導人員及其他學者專家等人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