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依訴願法第 33 條規定,下列何種情形之訴願由地政士代理時,是屬不適當?
(A)地政士與土地增值稅事件之訴願人有親屬關係
(B)地政士充任專利事件訴願之代理人
(C)地政士充任不動產開發公司土地所有權移轉事件訴願之代理人
(D)地政士充任土地登記事件訴願之代理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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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張浩銓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左列之人,得為訴願代理人:一、律師。二、依法令取得與訴願事件有關之代理人資格者。三、具有該訴願事件之專業知識者。四、因業務或職務關係為訴願人之代理人者。五、與訴願人有親屬關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