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第 10 條、「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第9 條、「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第 26 條、「放射性物質生產設施運轉人員管理辦法」第 8 條與「高強度輻射設施種類及運轉人員管理辦法」第 8 條中的所謂「廢止」與「撤銷」,其區分為何?請說明之。(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55494
統計:A(626),B(1204),C(2707),D(50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用戶】莊蕙如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195:行政法院認原告之訴為有理由者,除別有規定外,應為其勝訴之判決;認為無理由者,應以判決駁回之。撤銷訴訟之判決,如係變更原處分或決定者,不得為較原處分或決定不利於原告之判決。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A 196, 原告有要求才命其回復B 195, 無論如何就是不能更不利

【用戶】Gogog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行程法195:行政法院認原告之訴為有理由者,除別有規定外,應為其勝訴之判決;認

【用戶】Gogog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更正上面為行政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