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公共危險物品室內儲槽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應符合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儲槽容量不得超過管制量之三十倍
(B)儲槽專用室之儲槽與室內牆面之距離應在三十公分以上
(C)儲存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中之第二石油類及第三石油類,不得超過三萬公升
(D)儲槽專用室內設置二座以上之儲槽時,儲槽相互間隔距離應在五十公分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73107
統計:A(161),B(87),C(79),D(439),E(0)

用户評論

【用戶】Jhong Wei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儲槽容量不得超過管制量之40倍儲槽專用室之儲槽與室內牆面之距離應在50公分以上

【用戶】Dickie Lin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公危物33條

【用戶】Szu Chieh Hua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第 33 條n室內儲槽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n一、應設置於一層建築物之儲槽專用室。n二、儲槽專用室之儲槽側板外壁與室內牆面之距離應在五十公分以上。專用室內設置二座以上之儲槽時,儲槽側板外壁相互間隔距離應在五十n 公分以上。n三、儲槽容量不得超過管制量之四十倍,且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中之第二n 石油類及第三石油類,不得超過二萬公升。同一儲槽專用室設置二座n 以上儲槽時,其容量應合併計算。n四、儲槽構造:n(一)儲槽材質應為厚度三點二毫米以上之鋼板或具有同等以上性能者。n(二)正負壓力超過五百毫米水柱壓力之儲槽(以下簡稱壓力儲槽)應經n 常用壓力之一點五倍進行耐壓試驗十分鐘,不得洩漏或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