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是太陽會的副會長,該會為天道盟的分支組織,副會長擔任文職工作,主要負責溝通,另設有組長、捍衛隊、特攻隊等。該會並成立太陽集團公司,旗下共有 7 家公司,以合法公司掩飾該會運作之事實。甲於會長入監服刑時,代理該會會長,負責操縱、指揮該會。乙於甲代理會長時參與該會,並聽從其指示做事。期間,甲曾經指示乙向經營牛郎店的丙索取保護費,如丙拒絕,則至該店滋事,使其無法營業,以迫使丙繳納。乙顧及丙是其先前跟隨的大哥之胞弟,最後未依甲的指示行事。問:甲、乙的刑責為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4732
統計:A(650),B(19),C(71),D(9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下列那一個社會福利立法制定之後法律名稱從未變更過

用户評論

【用戶】陳怡如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勸募團體:公立學校 ,行政法人,財團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

【用戶】Cher Li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政治團體不得收受外國團體、法人、個人或主要成員為外國人之團體、法人之捐助。